我看着那个作业本。
上面是我抄的方先生出的练习题。
「行。」
「那我搬出去住。」
妈愣了。
大姐也抬起头。
哥叼着烟,斜眼看我。
「你搬去哪?你一分钱没有。」
「赵婶家灶房后面有间杂物间,上次她说过想租出去,一个月两块钱。」
我早打听好了。
「钱呢?」
「我找到活了,区供销社要一个搬货的临时工,一天三毛。」
「干十天就够第一个月房租。」
这段话砸下去,里屋又安静了。
我站起来,拿起作业本,去里屋收东西。
所有家当塞进一个帆布包——两件换洗衣服,一条毛巾,牙刷,课本,铅笔。
出来的时候妈挡在门口。
这一次她没跪,也没哭。
「你走了,别再回来。」
「我没你这个女儿。」
上辈子她说的是“妈记着你的好”。
这辈子终于说了真话。
好。
我从她身边挤过去。
走到弄堂口的时候,听见身后有脚步声。
大姐追了上来。
她往我手里塞了一团东西。
纸币。
五块钱。
「别嫌少。」
她转身就走了,走了两步又停下来。
「小敏,哥今天下午去了一趟机修厂。他找了厂办主任老何,想让老何帮他出个证明,说他身体不合格,申请免除下乡。」
「老何没答应。」
「所以他回来才喝的酒。」
「还有一件事。」
大姐压低了声音。
「我今天帮哥收拾行李的时候,在他枕头底下——发现了一封信。」
「寄信人是知青办的刘主任。」
「日期是一个月前。」
「比那张下乡通知,早了整整三十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