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着那个作业本。

上面是我抄的方先生出的练习题。

「行。」

「那我搬出去住。」

妈愣了。

大姐也抬起头。

哥叼着烟,斜眼看我。

「你搬去哪?你一分钱没有。」

「赵婶家灶房后面有间杂物间,上次她说过想租出去,一个月两块钱。」

我早打听好了。

「钱呢?」

「我找到活了,区供销社要一个搬货的临时工,一天三毛。」

「干十天就够第一个月房租。」

这段话砸下去,里屋又安静了。

我站起来,拿起作业本,去里屋收东西。

所有家当塞进一个帆布包——两件换洗衣服,一条毛巾,牙刷,课本,铅笔。

出来的时候妈挡在门口。

这一次她没跪,也没哭。

「你走了,别再回来。」

「我没你这个女儿。」

上辈子她说的是“妈记着你的好”。

这辈子终于说了真话。

好。

我从她身边挤过去。

走到弄堂口的时候,听见身后有脚步声。

大姐追了上来。

她往我手里塞了一团东西。

纸币。

五块钱。

「别嫌少。」

她转身就走了,走了两步又停下来。

「小敏,哥今天下午去了一趟机修厂。他找了厂办主任老何,想让老何帮他出个证明,说他身体不合格,申请免除下乡。」

「老何没答应。」

「所以他回来才喝的酒。」

「还有一件事。」

大姐压低了声音。

「我今天帮哥收拾行李的时候,在他枕头底下——发现了一封信。」

「寄信人是知青办的刘主任。」

「日期是一个月前。」

「比那张下乡通知,早了整整三十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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