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风宿露。

比并州狼骑,更多了几分凶残和贪婪的嗜血。

无尽的草原,就是匈奴人的主场。

匈奴以杀戮为耕作,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。

强如汉高,亦有千古之耻。

强如汉武,也是数倍,数十倍军兵,举国之战,击退匈奴。

大败匈奴人的利器?

从他们快要到达马邑开始,就是听说了袁买打败鬼方部的惨烈。

王氏堡城战死一千二百人。

袁买本军,战死亦然超过三百。

一千五百人的嗜血疯狂,换掉了一千鬼方匈奴。

马邑城外的英雄碑,让他们肃然起敬。

才会在刚才,那么的担心袁买离开。

强大,冷漠,肃杀,怜悯,仁慈。

袁买已经在他们的心中,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狼王。

只是对袁买所说,这新的杀器,同样保持巨大的惊疑。

这新的狼王,不会是刻意的为了收敛他们,想出的什么歪门邪道吧?

一路上,赵云都有些愤愤不平。

“这些将领,一定会震撼的。”

他已经体验过了新武器的强大,那绝对是划时代的利器。

只要能够完正列装。

袁买官渡之战前覆灭匈奴,组建十万铁骑,绝不再只是空谈。

“是的,他们会成为本将手下的狼,跟随本将,啸动荒漠。”

袁买淡漠笑着,来到了马邑城北部。

如今的这里,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加工厂。

受限于工匠原因,很多东西原本无法制作。

在得到了王氏堡城之中,城中的四个工匠,已经给这个地方,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
众将疑惑的跟着袁买,来到了城北。

在几个特殊的铺子之外,正有士卒陆续给战马的脚掌,钉上东西。

“这是在做什么?”

“伤害战马?”

众将的目光,顿时变得有些凶狠,触及袁买的时候,坚持不肯退缩。

对于狼骑来说,一只品种优良的战马,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。

这是他们的伙伴。

这些人,竟然在伤害伙伴。

“你们试试就知道了。”

赵云冷笑了一声,满脸得意。

郭淮几人在旁边都憋着笑。

马蹄铁刚做出来的时候,赵云第一次愤怒朝着袁买大吼的画面,还历历在目。

没有骑兵,会愿意见到自己的伙伴被伤害。

众将强忍着怒气,心中已经凉了半截。

如此漠然连伙伴都伤害的存在,真的是他们新的狼王?

正在惊疑之间,赵云已经上了他的宝马。

众将这才看到,赵云的那匹绝世神驹,同样是在脚掌上,钉上了那奇怪的东西。

战马的背上,同样是放着一个背套。

这就是在伤害战马。

强忍着发作,他们上了狼骑牵来的几匹上等战马。

背套上的东西,他们这才知道,有什么作用。

完全稳定在了战马的背上。

北疆将领,都是骑将。

他们很快反应过来。

若是有这种背套,能够将训练一只精锐骑兵,所用的三年,五年时间。

甚至是缩短到一年。

无需熟悉怎么在战马背上掌控身体,更不需要时刻警惕地形变化。

当战马欢快的奔驰在马邑北方。

一身凶狠,冷厉之势。

他们都意识到了,为何袁买会说,这会是一个对付匈奴的大杀器。

荒凉的大地,会带给马蹄巨大的损伤。

那钉上在马蹄上的东西,就像是他们所穿的鞋子。

背套,马蹄钉。

汉人从此,能够骑兵速成。

匈奴人所谓天生就是马背上的战士,也将失去优势。

他们瞪大了眼睛。

神色迫切。

“快,快去拜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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